公法学院党委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第一次学习

发布日期:2020-04-26    浏览次数:

423日下午,公法学院召开党委扩大会和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第一次专题学习。院党委委员、非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和全体科级干部、辅导员老师参加了学习会。院党委书记胡卫东主持学习会。

胡卫东传达了学校党委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动员部署会精神,并结合2020年学院党委工作计划、上半年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对学院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进行了专项部署。

胡卫东重点传达了校党委书记刘新跃和校纪委书记潘淑琴在动员讲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他要求,我们要按照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和校党委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四联四增”“十查十做”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联系工作和个人实际,全面查找差距,切实加强整改,进一步提高警示教育的实际效果。

在集体学习中,胡卫东还领学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学院院长徐济益领学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精神,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院纪委书记李萍领学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等内容。(撰稿:鲁先友,审核:胡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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