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点班”简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新时代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适应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要,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推进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促进公共管理与法学学科交叉融合,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公共管理与法学院积极探索新文科人才培养模式,每学年春季学期从大一学生中选拔组建“新文科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以下简称“试点班”)。
“试点班”基于我校创新型、复合型、实践型人才培养目标,使用OBE(Outcome-Based Education)成果化导向设计,通过专题教学与项目实践、实训结合进行人才培养,旨在培养学生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先行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创新为导向,培育具有创新性思维的新型现代化人才。注重增强学生对公共管理专业、法学专业知识的兴趣,以及对交叉学科知识联动的融会贯通能力,从而在已有知识水平上提升其综合素质、创新能力以及知识融合能力,引导、激励学生在相互交往中产生创新性思维、批判性思维、竞争与合作精神、沟通能力等。
三、培养目标
试点班以科研训练、学科竞赛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等为抓手,不断提升学生的研究能力,使之培养成为专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善于沟通和表达,无论就业,还是深造,均具备明显竞争优势的新公共管理、新法学创新人才。学员通过“试点班”系统学习后,将力争实现专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善于沟通和表达等培养目标。
四、学员选拔
(一)选拔对象
按照自愿申请、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计划从全院一年级各专业本科生中选拔30-40名同学组建“试点班”,进行专门的培养训练。
(二)选拔时间
本科一年级第一学期末、第二学期初。
(三)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进步,态度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2.大一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不低于80分,高等数学成绩不低于80分,大学英语成绩不低于70分(同等条件下,四、六级通过者优先考虑)。第一学期主修专业有两门以上不合格课程的同学不应录取。
(四)选拔程序
1.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于每年的1月中旬将报名表以邮件附件形式发至“试点班”报名邮箱:gfshidianban@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试点班申请表”,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初选。学院试点班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者进行初筛确定初选入围面试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3.面试。学院试点班选拔专家组(教授委员会)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综合素质和知识运用能力。
4.录取。根据面试成绩并结合学业表现,择优提出“试点班”人选,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最终录取人选,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培养计划
“试点班”学制一年半,即大一第二学期至大二第四学期。计划开设四大类专题讲座,涵盖优秀校友系列、大学生与学科竞赛、大学生如何做研究、撰写研究成果与发表等内容,计划开展优秀校友同行、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社会实践和学术研究等实践实训项目及读书沙龙等活动。
每期班级的培养计划根据本方案,以及人才培养实际需要具体制订,首期培养计划见附件1。
六、管理与考核
1.学员达到试点班培养目标要求,顺利结业的,由学院发放试点班结业证书。
2.试点班结业时,对综合表现优异的学员,学院一般按学员总数的20%左右评选优秀学员,分设一、二、三等奖,并给予表彰与适当奖励。
3.同等条件下,试点班学员在评奖评优、学科竞赛以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等方面可优先推荐。
4.试点班学员在学习期间专业和行政班级不变。学员每学期须完成所在专业的培养计划学习要求,必修课不及格课程不得超过2门,必须积极参与试点班安排的集体学习、实践活动,否则,视情况作退出“试点班”处理。
七、附则
未尽事宜由学院集体研究后执行。本方案由学院试点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