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学习交流活动

发布日期:2020-06-02    浏览次数:

 529日下午,公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就“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推进开展集中学习交流活动,学院党委委员、非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党委秘书和院办主任参加了学习。

 学院党委书记胡卫东首先在会上传达学习了全省高校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推进视频会精神,通报了学院“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进展。胡卫东领学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精神,与会同志就习近平在湖北代表团等团组的重要讲话精神、政府工作报告和李克强总理记者见面会等内容进行了学习交流。

 与会人员认为,今年的全国“两会”很特别、很激动。“特别”之处在于: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赢脱贫攻坚战、“十三五”收官、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特别的“时间坐标”,注定将让2020年的国之盛会载入史册。激动之处在于:第一时间观看直播,聆听了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心潮澎湃。时间最短、最精炼有力的报告,让我们全国人民看到,党和政府直面挑战、传递信心、拿出举措、迎难而上。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中国有独特的政治和制度优势、雄厚的经济基础、巨大的市场潜力,亿万人民的勤劳智慧;减费、免税、降成本、扩融资;稳就业、保民生……,国家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政策举措,坚强有力,掷地有声!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当前的难关一定能闯过,中国的发展必将充满希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好中国自己的事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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