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辉律师应邀为学院师生作学术报告

发布日期:2024-05-11    浏览次数:

5月9日上午,应公共管理与法学院邀请,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的资深律师黄辉以“从《公司法》的历次修改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为主题,在我院学术报告厅为师生作了一次精彩的学术报告。副院长杨哲,学院张洪根老师、雷金火老师、李青老师等以及学院研究生和本科生聆听了报告。报告会由法律硕点负责人李青老师主持。

报告开始前,李青老师为大家介绍了本次活动的主讲嘉宾黄辉律师和《公司法》的修订背景。

报告会上,黄辉律师从公司法历次修改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改革开放时期公司制度探索、新公司法主要变革、实务中需要关注的新公司法的具体规则三个方面进行了介绍。他说,新公司法共有条文266条,3万多字,是一次比较大的修改,但整体框架不变。新公司法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新公司法具有强制性和示范性,应当思考如何让其发挥作用。在现场答疑环节,黄辉律师对同学所提问的合同中公司高管与公司交易的法律行为效力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答,并举了大量实例供同学们思考理解。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良多,对未来就业方向有了更清晰的规划,理解了法治思维在思考法律问题的重要作用。

最后,主持人李青老师对本次报告进行了完整的总结。本次学术报告有助于同学们将法学教学理论与实际联系,丰富了课堂形式和内容,加深了同学们对于《公司法》的修订背景和历次修改的价值认识,对学院师生开展相关研究大有裨益。(撰稿:陈龙、杨楠;审核:李青、杨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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