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党支部、各系(室、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和师生:
为切实做好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廉洁规范、安全有序,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就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察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全程监督,负责受理调查处置复试环节的投诉和申诉。
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认真按照学校关于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定的程序要求,严密组织,严格管理,切实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三、复试工作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保密信息。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做到廉洁自律,不得进行任何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活动。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相关回避制度。
四、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各面试小组须做好规定的录像等相关工作。
五、复试工作人员须认真履职,不得擅自缺席或自行替换,做到全程参与复试工作,复试环节不得做与复试无关的事情。
六、复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应严格执行学校学院关于校园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七、违反复试工作纪律的,一经核实将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八、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555-2315220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党委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纪委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