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报告题目: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法制保障
报 告 人:孔东菊
报告时间:2016年6月23日(周四)下午2:30
报告地点:东教D213
报告对象:公共管理与法学院本科生、研究生
主办单位: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报告人简介:孔东菊,1972年10月出生,安徽庐江人,安徽工业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从事民商法学教学和研究。1996年7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取得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6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取得法理学硕士学位;2009年9月~2010年7月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访学进修。2009年被评为马鞍山市首届“优秀法学人才”。先后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1项、安徽省社科规划项目2项、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项目及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青年项目各1项,参研省部级人文社科项目多项,先后在《当代法学》、《法学杂志》、《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理论月刊》、《广东行政学院学报》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二)
报告题目:刑事诉讼证据规则
报 告 人:戚枝淬
报告时间:2016年 6月24 日(周五)下午2:30
报告地点:东教D211
报告对象:公共管理与法学院本科生、研究生
主办单位: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报告人简介:戚枝淬,1966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领域:民商经济法学。主要从事商法学、经济法以及民事诉讼法学教学与研究工作,先后主持和参加10多项科研课题,其中主持纵向项目7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1项,教育部课题1项,省教育厅课题3项,校级课题2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