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精神及我校2014—2015学年校历安排,现将2015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安排以及作息时间调整通知如下:
1、劳动节:5月1日(周五)放假,与周末连休。
2、工作时间调整:自5月4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即下午调整为2:30—6:00,上午工作时间不变。请各单位(部门)按照新的作息时间及时调整工作安排。
节日期间,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相关部门要做好假期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离开本市,按规定应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保持通讯畅通。
学校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