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马鞍山市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31    浏览次数:

转科研处通知、各有关单位:

为了检阅我市社会科学成就,激励广大社科工作者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繁荣和发展我市社科事业1993年以来,我市每三年开展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

经市政府同意,2022年将开展马鞍山市第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奖励具有开拓性、原创性、应用性的研究成就和对学科建设具有重要贡献的优秀成果,进一步调动广大社科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为奋力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全力建设现代化生态福地、智造名城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评审范围

本次优秀成果等级评定作品的时限从20191月初至202112月底(以作品正式出版发行日期为准)。凡我市作者的学术著作、学术论文、科普读物、调研报告等社会科学成果均可参加评定。

、评定等级设置

本次优秀成果等级评定分著作、论文两大类,各设一优秀成果、二优秀成果、三优秀成果若干项(根据申报数量确定,其中一等优秀成果数不超过申报作品总数的3%,二等优秀成果数不超过申报作品总数的10%,三等优秀成果数不超过申报作品总数的20%获评优秀成果的作品,以市政府名义颁发获评证书。

申报时间

本次参评作品申报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622。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办法

申报人按照参评条件,认真填报《马鞍山市第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级评定申报表》(份)和《马鞍山市第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级评定申报简表》(份)连同参评作品(一式两份科研处439联系人:方琳,联系电话:2311264

有关申报表格可在市社科联网页(http://xcb.mas.cn/skl/)下载。

六、相关要求

1.申报成果须两份,论文(含调研报告)类成果一份为原件,另一份系隐去作者姓名和单位的成果复印件著作类成果一份为完整原件,另一份系包裹住显示作者姓名和单位页面的原件。

2.成果的社会评价和社会反映除在表格中有文字说明外,应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后退还申报者。

3.成果原件在评选结果通报发布后一个月内由申报取回,逾期将由市社科优秀成果等级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4.内部资料性刊物除《皖江学界》上刊登的文章予以参评外,其他内部资料性刊物所登论文不参与本次优秀成果等级评定。

5.已在市级以上政府(官方)组织的评奖活动中获奖的作品,不再参与本次优秀成果等级评定活动。  

科研处  

2022531



附件1.马鞍山市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级评定实施细则.doc

附件2: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3:申报评审简表.doc

附件4.申报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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