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安徽省教育厅2021年高校协同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2    浏览次数:


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协同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1]49号)文件要求,现将 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以创新引领、需求导向、开放共享、深度融合为基本原则,设立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协同创新项目、重大科研成果奖补支持协同创新项目、重大科研项目奖补支持协同创新项目和公共卫生协同创新项目,对 2020 年在重大科研成果、重大科研项目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高校进行重点支持,引导高校面向世界 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前沿基础研究、基础应用研究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二、立项范围和项目类别

1.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协同创新项目

设立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协同创新项目 2 项,其中徽学中心和诗学中心各 1项,分别支持经费 100 万元;由两个中心凝练项目选题,每个项目可设置若干个子课题,其中要求 50% 以上子课题由分中心或其他省属高校牵头承担,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分中心承担。各中心按 1:2 项目数量进行申报推荐。另外,设立《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徽商百科”编纂项目 1项,支持经费 50 万元,由安徽师范大学和徽学中心协同完成。

2.重大科研成果奖补支持协同创新项目

设立重大科研成果奖补支持协同创新项目 23 项,其中自然科学类协同创新项目 14 项,人文社科类协同创新项目 9 项,支持省属高校 2020 年国家级三大奖牵头获奖高校、省科技奖一等奖牵头获奖高校和教育部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牵头获奖高校开展协同创新。自然科学类协同创新项目资助额度 40 万/项、人文社科类协同创新项目资助额度 20 万/项,各高校围绕“四个面向”凝练项目选题,根据资助经费按 1:2 项目数量进行申报推荐。

3.重大科研项目奖补支持协同创新项目

设立重大科研项目奖补支持协同创新项目 28 项,支持 2020 年度在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高校开展协同创新。自然科学类协同创新项目资助额度 20~100 万/项、人文社科类协同创新项目资助额度 20~50 万/项,各高校围绕“四个面向”凝练项目选题,根据资助经费按 1:2 项目数量进行申报推荐。

4.公共卫生协同创新项目

设立公共卫生协同创新项目 6 项,支持医学类院校开展协同创新。资助额度 100 万元/项,各高校围绕“四个面向”凝练项目选题,根据资助经费按 1:2 项目数量进行申报推荐。

三、申报条件和指标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定的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良好。

2.我校牵头获得202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Parrondo博弈——输的组合会赢),对照项目类别和立项范围规定,可设立重大科研成果奖补支持协同创新项目1项(人文社科类),资助额度20万,可向教育厅推荐申报2项此类项目。

3.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协同创新项目和公共卫生协同创新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集中力量,协同攻关;该类项目协同单位一般不少于 1家。鼓励相关学院积极与安徽大学和安徽师范大学等联系,争取承担子课题或合作完成项目。

4.鼓励奖补支持类协同创新项目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同申报。鼓励与2020年重大科研成果、重大科研项目团队有前期合作基础的科研教师,与项目牵头高校科研团队深化合作,联合申报各类协同创新项目。

四、有关说明和要求

1.申报项目须符合《安徽省高校协同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要求,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 2 年。

2.高校协同创新项目按照安徽省教育厅重大研究项目认定;除“徽商百科”编纂项目外,2021年高校协同创新项目均为竞争性科研项目。

3.多个单位共同申报的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协同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协议内容应包含研究内容及任务分工、合作机制、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等。

4.请各学院于8月20日前将申报意向电子版报送科研处,8月25日将申报书电子版报送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魏伟 电话:0555-2311264 邮箱:ahutkyc@126.com

科研处

2021年8月12日



附件【附件1-安徽省高校协同创新项目申报书.doc已下载12
附件【附件2-安徽省高校协同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pdf已下载8
附件【附件3-2021安徽省协同创新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xlsx已下载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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