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申报“马鞍山市第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优秀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04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为了检阅我市社会科学成就,激励广大社科工作者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多出优秀作品和研究成果,421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以办字〔201617号文件批转了市社科联《关于开展马鞍山市第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请示》。现将有关成果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参评作品条件

1、凡是社会科学类的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工具书、论文、调研报告等,均属评奖范围。

2、本次社科评奖作品的时限从20131月至201512月底(以作品正式出版发行日期为准)。

3、申报参评作品的作者应为马鞍山市民,与外市作者合作的作品,必须是本市作者主编或本市作者完成篇幅在50%以上。

4、已获市级以上单位以及学术团体奖励的优秀成果,不纳入评奖范围。

5、不宜公开发表的内部著作、研究报告、建议等成果亦可参加申报,对其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评价,应由县级以上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否则不予评选。

6、集体研究成果原则上以编委会、编辑部等集体名义申报。如以个人名义申报,须经集体讨论,并确定其主编、副主编或主撰人员12人为申报者。

7、每位申报者最多可申报两项作品,如两项作品经评委推荐均拟获奖,则只取其或高等次获奖作品。有多名作者撰写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申报,但其中的单篇可作为论文申报。

8、多卷本或系列丛书,可整体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间为准);其中一本已获得市社科优秀成果奖励的,则不能整体申报。

9、著作权有争议的作品不得申报。

10、在互联网上发表的文章不得申报。

二、申报时间

本次参评作品申报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527日。

三、有关要求

1请申报的老师于2016527前将所须材料交至科研处430室。

须提交的材料:

1马鞍山市第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一份)(见附件)

2)《马鞍山市第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简表》(一份)(见附件)

3)申报成果(一式两份)

论文(含调研报告)类其中一份为原件,另一份系隐去作者姓名和单位的成果复印件。著作类成果其中一份为完整原件,另一份系包裹住显示作者姓名和单位页面的原件。

2、成果的社会评价和社会反映除在表格中有文字说明外,应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后退还申报者。

3、论文集类作品以整体申报优先。

4、成果原件在评选结果通报发布后一个月内由申报者取回,逾期将由评奖办处理。

5、内部资料性刊物除《皖江学刊》上刊登的文章予以参评外,其他内部资料性刊物所登论文不参与本次评奖。

6、已在市级以上政府(官方)组织的评奖活动中获奖的作品,不再参与本次评奖活动。

联系人:魏伟   联系电话:2311073            

附件:

    附件1(评审表).doc

    附件2(评审简表).doc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