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8-23    浏览次数:

 

各院(部),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秘人〔201058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人才基金项目”申报人员必须是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在35岁以下(19761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目前未主持厅级以上研究项目的在职教师。同时,申报“人才基金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跟踪学科前沿和新学科生长点,学术意义较大,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的基础研究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较大意义,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为承担国家和地方重要科技任务,需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前期研究项目;为推进企业技术进步而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2.申报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具备能够满足研究工作的条件。

3.根据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的需要,“人才基金项目”实行导师制,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一名学术水平较高、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作为指导教师参与研究。原则上,作为项目参加者只能同时参与申报2个项目。

4.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二、申报程序

1.被推荐人选认真填写《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表中“最终成果”,指“论文、论著、技术成果或咨询报告”),并提供最后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请从安徽教育网(www.ahedu.gov.cn)、安徽教育人事网下载中心下载(ahjyrs.ahedu.gov.cn)。

2.各院(部)学术委员会通过会议方式就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以及基本条件的保障等方面进行初审,会议记录及推荐意见报人事处。经学校学术委员会会议评议后,择优推荐30项报省教育厅。

三、其他

1.“人才基金项目”实行非限额申报制,根据上级规定,我校限报30项。人文社会科学“人才基金项目”一般不超过1万元,自然科学“人才基金项目”一般不超过2万元。

2.请各院(部)于615前将申报人《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份)送人事处(师资科),过期不予受理。《申请书》(WORD格式,入附件),请邮件至jiangwl@ahut.edu.cn;主题,请标注“某同志申请优秀青年人才基金”。

 

       特此通知

                                    二ΟΟ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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