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2009年思想政治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发布日期:2009-04-07    浏览次数:

一   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内容包括:(1)专业课复试考试;(2)外语水平测试;(3)综合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
2、专业课复试考试采用笔试方式,闭卷,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复试科目:《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参考书目:《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教程》祖嘉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专业课复试考试由学校研招办组织。
3、外语水平测试采用以口试测试为主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听力、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测试过程当场给分。对考生外语水平的测试由文法学院组织。
4、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当场接受复试导师组导师提问或抽题回答(问题以涉及思想政治教育或相关知识为主)。
5、同等学力加试采用笔试方式,闭卷,两门课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试题难度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掌握。加试科目:(1)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参考书目:《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本书编写组,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修订版);(2)思想政治教育发展史(参考书目:《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许启贤,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考务工作由文法学院组织。
二   复试录取成绩折算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以及确实存在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复试成绩记为零分。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主干课程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将不得参加复试。
3、复试总成绩由专业课考试、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语言表达)、综合面试成绩三部分组成,三部分权重(系数)为3:2:5。复试总成绩按照加权计算,总分仍为100分。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只考核是否合格,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5、最终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和复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加权得到,权重(系数)为4:6,总分仍为100分。
三   其他

  其它未尽事宜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由文法学院负责解释。 


                                                 
 
文法学院
2009-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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