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的要求,结合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复试比例(复试参加人数与本单位招生规模指标比)原则上不低于120%,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
3、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分别进行折算,按最后成绩高低决定正式录取名单。
4、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坚持公正、公平,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复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10个工作日,然后报研招办,研招办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二、具体内容和计分方法如下:
1、专业课考试科目和形式:经济法学(社会政策与社会法专业)、社会学(社会管理专业),笔试(2小时),总分100分。
2、英语水平测试(含听力、阅读、翻译、语言表达),总计100分。
3、综合面试内容和形式:全面了解考生的综合素质,学生现场作答,总分100分。
4、复试综合评定成绩=专业课得分×40%+英语水平测试得分×30%+综合面试得分×30%。
5、按照初试与复试成绩计算个人得分综合评定,择优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计算。计算办法如下: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按100分制计算)×60%+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40%。
调剂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计算。计算办法如下: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按100分制计算)×50%+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
6、其它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2014年03年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