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推免生有关文件要求和规定,按照我校推免工作进程安排,制定我院2014年推免生复试办法:
一、复试对象、时间及地点
对象:已经取得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时间:10月21日上午9:20--11:30
地点:公共管理与法学院会议室
二、考核内容
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心理测试与专业综合面试,心理测试要求合格;专业综合面试主要内容如下:
1.学生对本学科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及学术前沿的掌握情况
2.学生的科研能力与科研态度情况;
3.学生的英语表达及其应用能力。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201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