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8    浏览次数:

各院(部),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2012—2013学年校历安排,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将2013年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时间

    各年级学生假期从1月21日至2月25日。2月26日报到注册,2月27日按正常教学计划上课。请各学院将学生报到情况于2月27日17︰30前报学生工作部(处)。

有关学生重修安排事宜,请按教务处通知执行。

二、教职工放假时间

    教职工在按要求做好期末工作和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前提下,寒假自1月24日至2月24日,2月25日(星期一)上午8:00报到并正式上班。各单位(部门)须将教职工报到情况于2月25日17︰30前报人事处。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期末各项常规性工作。有关单位(部门)要按学校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期末考试、考场纪律的维护;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学校的部署,积极开展年度工作总结,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有关单位(部门)做好食堂伙食供应和饮食卫生管理工作,妥善安排好学生车船票的购买、行李的保管等工作。

(二)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各单位(部门)要按校综治委的要求,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认真开展假期前安全检查,坚决消除安全隐患;认真做好假期信息报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寒防冻、值班及文件资料安全保密管理等工作;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校办产业和后勤保障部门要确保假期安全生产和水电供应;保卫部门要做好假期巡逻及校园安全管理和防范,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师生员工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和寒假。

    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对教职工进行专题安全文明教育,增强教职工安全文明自觉性,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各学院要专门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切实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预防陷入传销组织,做到文明乘坐车船,模范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假期不赌博、不酗酒,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并按时返校报到注册。

(三)做好博点验收工作。与博点验收相关的单位、部门及人员按学科建设处统一布置开展工作。

(四)积极开展假期工作。教师和实验(实习)工作人员要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寒假教学任务,科学利用假期积极做好下学期教学科研等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项目申报工作。干部职工在按要求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好假期工作任务的同时,积极做好新学期工作的各项准备。

    安全保卫、水电、炊事、医护、网络、收发等岗位的干部职工,在保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由本单位在1月23日至2月22日期间安排轮休或调休。无法安排轮休或调休的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学校规定在假期安排加班,加班天数不得超过14天,并须于1月20日前将加班人员名单及拟加班天数报人事处审批。加班补贴所需经费按现行工资管理规定办理。

(五)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做好假期中轮休和值班安排,明确值班人员、值班负责人及其值班地点、联系电话,并将寒假期间值班安排表于1月21日前送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各1份。各单位(部门)值班人员每天上午10:00前须向校办总值班室电话报到(电话:2311857),并及时通报有关信息,保证全校信息畅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 2 月9 日至15 日春节放假调休,共7 天,实行校综合值班制(另行安排)。2 月16 日(星期六)、2 月17 日(星期日)上班,各单位须照常安排值班。

 

假期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安徽工业大学办公室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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