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关于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作风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30    浏览次数:

学院各党支部、各系(室、中心),学院全体教职工:

202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推进正风肃纪,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确保教职工在节日期间严守纪律,廉洁过节,根据校纪委办《关于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有关通知》精神,就学院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学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新要求、新部署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二、全体党员干部、教师职工要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师德师风,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要求:

(一)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快递物流;

(二)严禁餐饮浪费、违规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

(三)严禁使用公款安排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旅游度假、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四)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巧立名目发福利;

(四)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车租车、转嫁相关费用;

(五)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七)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举办各类年会、庆典等活动;

(八)严禁酒驾醉驾、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

(九)严禁高档烟酒茶、“豪华年夜饭”、节礼过度包装等享乐奢靡行为;

(十)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其他行为。

三、学院纪委要切实担负监督职责,强化元旦、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对发现的各类顶风违规违纪问题深挖细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四、学院各党支部、各系(室、中心)要做好学校和学院对纪律要求的传达学习,统筹假期轮休和工作任务安排,大力推动岁末年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推动作风持续向好,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气象展现主题教育新成效。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党委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纪委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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