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与法学院领导职责及分工

发布日期:2023-03-20    浏览次数:

学院党委书记

具体分工:主持学院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学院党建、思政、干部队伍建设、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安全稳定、工会、大学生招生就业等。分管学院分工会(教代会)。

联系:法学系、公共事业管理系、MPA 中心


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具体分工: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学院发展规划、 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和专业建设、对外合作交流、校友工作、 人事与财务资产管理等。分管学院办公室。协管学院党建工 作。

联系:法学系、JM 中心、教授委员会


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

具体分工:主持学院纪委工作。负责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研究生和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党校、就业、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工作。分管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协管学生党建工作。

联系:办公室、实验实训中心


学院副院长(教学)

具体分工:负责学院本科教学管理、质量工程、教改教研、实验实训、大学生科技创新等。分管学院实验实训中心。 协管专业建设工作。

联系:劳动与社会保障系


学院副院长(科研、研究生)

具体分工:负责学院科研、研究生教育及培养、社会服务、学术交流与合作等。分管学院 MPA 中心、JM 中心、内设各研究机构。协管学科建设工作。

联系:行政管理系


备注: 全体院领导应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负责主管或分管领域的廉政建设和监督。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16 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