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科研处通知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安徽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安徽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项目、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项目、安徽省高校重大科研项目和安徽省高校重点科研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各单位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
2.同一年度,同一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且参与申请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含本人申报的项目)。作为主持人累计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3项(含3项)以上的,不得再申请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3.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同时申请不同类别的项目,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
4.其他条件参考对应项目类别的指南。
三、申报推荐流程
1.请各单位按照项目申报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统一报送项目申报材料。2023年3月31日(周五)将以下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管理科:
(1)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未匿名,有合作单位的须提供合作协议)
(2)申请书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要求:Word版不需匿名,以“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命名,PDF版需匿名,文件以“项目名称”命名)
(3)各单位申报推荐表纸质版一份(推荐表需依托单位盖章和分管领导签字)
(4)各单位申报推荐表电子版(Excel版)
(5)各单位学院党委审查意见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需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党委章)
2.学校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项目进行评审。
3.学校评审推荐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注意事项
1.请各责任学院在各学院的基础推荐指标和单列推荐指标中重大/重点项目的合计申报推荐中严格控制 “40周岁以下的项目申请人比例不低于70%”,如最终推荐名单中不满足该比例要求,将不予受理。“乡村振兴专项”的申请人申报当年年龄需未满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本年度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和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同时申报,请各单位严格把关,对于同时申报两类项目的申报书进行查重审核。如发现以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及已获其他渠道资助的项目重复申报的,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照学术诚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根据教育厅要求,请各单位党委对推荐的项目进行意识形态审核,并对项目申请人的科研业绩、科研作风等方面出具意见。
请各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申报通知和指南中的要求进行申报,各单位认真做好本次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对申报者资格、申报书的质量等严格把关,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合理、可行,能够实现预期研究目标。按照“科学、公开、公正、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分配指标择优向学校推荐。
联系人:魏伟,联系电话:2311264,电子邮箱:ahutkyc@126.com
科研处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