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关于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29    浏览次数:

学院各基层党支部、各系(室、中心):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筑牢思想防线。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意义重大。学院各党支部、各系(室、中心)要提高政治站位,做到严抓严管、守土尽责,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时组织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近期通报的有关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学院党员干部、教师时刻遵守纪律规矩,不踩底线、不越红线,切实筑牢反“四风”坚固防线。

  二、严明纪律要求,加强廉洁自律。节日期间,要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学院全体党员干部和教师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巧立名目发福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违规借车租车、转嫁相关费用,或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度假、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举办各类年会、庆典等活动;严禁酒驾、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

  三、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执纪。元旦、春节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学院纪委将在校纪委的监督指导下,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实现纠治“四风”稳步推进。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党委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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