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8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6]80)要求,现就我校2017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和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含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

1.重大项目。重大项目旨在研究解决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申报重大项目应有较高水平的前期研究基础和学科支撑。

2.重点项目(含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项目旨在提升学校教学科研人员科研能力,培育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选题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导向。重点项目的立项向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中青年教师教师倾斜。  

二、申报要求

1.重大项目  

1)基础研究项目应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以及学科建设中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体现学术前沿的研究课题。

2)应用研究项目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立足谋划我省十三五科技工作,针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促进科技金融结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热点难点问题,体现协同攻关,注重吸收各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  

2.申报人为各单位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重大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申请者主持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申请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经形式审查超过2项者取消申报资格。

4.在研的国家级项目、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负责人(含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此次不得申请主持。

5.申报的项目应避免与已立项的省规划办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复。

三、资助额度及研究周期    

1.重大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

2.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不超过一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项目研究周期从201711日起算。    

四、指标分配    

我校申报指标分配如下:

重大项目指标分配:商学院:2项,公法学院:1项,马克思学院:1项,外国语学院:1项,艺术学院:1项,管工学院:1项,体育部:1项,其他单位:1项。

重点项目指标分配:商学院:10项,公法学院:5项,马克思学院:5项,外国语学院:5项,艺术学院:5项,管工学院:4项,体育部:3项,其他单位:3项。

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报指标:安徽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研究中心8项;安徽省公司治理与运营研究中心8项。

各类项目均须在申报限额内申报。

五、申报评审安排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次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对申请者资格、项目研究内容及创新性等问题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合理、可行,能够实现预期研究目标。    

2.请各位申报的老师下载最新版的申报书(附件1),填写时注意学科代码请按照附件2中的学科代码表填写,填写到三级学科代码。

3.1128AM1100,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交送科研处439,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申报书电子版、各单位申报推荐表(附件3),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各单位申报推荐表须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4.学校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我校2017年度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请各单位与申报人员严格按照通知时间节点完成申报事宜。  

联系人:方琳;联系电话:2311264;邮箱:ashleyfang@163.com    

科研处

2016117

附件【安徽省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学科代码.xls
附件【2017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申报推荐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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