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2023年推免生遴选与接收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2-09-15    浏览次数:

学院各党支部、各系(室、中心):

为切实做好公共管理与法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推免生”工作组,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生选拔工作方案并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推免生的遴选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徐济益

成员:孔东菊、杨哲、虞维华、董少林、李青

秘书:焦芳芳、妮萨、曹祥莹

(二)成立学院“推免生”监督工作组,在学院党委和学院纪委的领导下,对推免各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申诉渠道畅通。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胡正友

成员:李萍、邢维迢、袁同成

联系电话: 0555-2315078学工办0555-2311499(学校纪委、监察处)

二、推免生申请选拔对象

2023年9月1日前毕业的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我院全日制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推免生遴选条件

具体内容参照《安徽工业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四、推免生遴选工作程序

具体组织安排和时间节点,请参看研究生院网页《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五、推免生接收

(一)接收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详见《安徽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 2023年9 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接收专业:公共管理、社会政策与社会法、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人数不超过本学科专业招生人数的50%。

六、未尽事项按学校有关规定,或经学院会议集体研究后执行。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2022年9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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