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关于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9    浏览次数:

学院各党支部、各系(室、中心),学院全体教职工: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推进正风肃纪,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确保教职工在节日期间严守纪律,廉洁过节,根据学校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学院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院各单位、全体教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纪委《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学校党委部署要求,以“节点”为“考点”,以作风促廉风,严把“两节”廉洁关。

二、全体教职工要杜绝侥幸心理,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严禁使用公款购买年货节礼、“快递送礼”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严禁违规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巧立名目发福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违规借车租车、转嫁相关费用,或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在培训和会议期间违规聚餐、“不吃本级吃下级”、“不吃公款吃老板”、假借接待之名搞公款吃喝;严禁以调研考察和党建活动名义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举办各类年会、庆典等活动;严禁酒驾醉驾、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严禁高档烟酒茶、“豪华年夜饭”、节礼过度包装等享乐奢靡行为;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问题。

三、学院全体教职工要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大兴务实作风,弘扬清廉之风,养成简朴之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教家风。领导干部要带头勤俭文明廉洁过节,自觉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攀比悬浮、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摒弃抵制陈规陋习,以优良党风政风持续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四、学院纪委要切实担负监督职责,强化元旦、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对发现的各类顶风违规违纪问题深挖细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五、学院各党支部、各系(室、中心)要做好学校和学院对纪律要求的传达学习,统筹假期轮休和工作任务安排,大力推动岁末年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推动作风持续向好,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气象展现主题教育新成效。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党委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纪委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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