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校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和中期检查

发布日期:2015-09-22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为了做好2015年度校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和中期检查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1.申报原则

校青年基金旨在培养和造就综合素质和创新意识强、能成为科研骨干的青年教师队伍,同时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提高学术水平、并为申报国家级或省部级的科研项目奠定基础。其指导原则是:以人为本,鼓励创新,支持人才成长和支持项目研究有机结合;公平公正、择优立项;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2.申报要求

1)申请人为我校教学科研第一线教师、硕士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工作基础,年龄不超过35周岁。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研究课题,已主持过省教育厅各类项目,及省级以上项目者不在本基金资助之列。 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青年基金的,不得再次申请。

2)申请人可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自由选题,拟开展的研究课题要有创新性构思,有明确的研究方向、重要的科学意义或应用价值。所填报的申请书要内容完整、信息准确、排版规范。

3)项目申报采用限额申报,学院推荐,个人申报方式。各学院推荐限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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