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8-23    浏览次数:

 

各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度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275号),现将经费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人填写《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三份,可从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邀请同行专家签署意见,填好表中“所在单位意见”栏(学校签字、盖章);

2、申请人提供申请资助经费报告、项目任务书(立项批准书)或已出版的著作(独著),以及参加学术会议、国内外进修培训等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应附上目录清单并装订成册

三、相关要求

1、对此前已获资助再次申请的,须提供经相关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原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否则不予申报。

2、材料的整理与装订,直接关系到评审结果。请将相关证明材料的目录、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应有封面)。

3、为便于在报送材料前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查且省教育厅拟在8月10前召开相关评审会,请在2010年8月6日将相关材料分个人专袋报人事处。联系人(电话):汪春胜(2311649、13170055588)、江文丽(2311647、13956220621)。相关材料,请发送电子版至jiangwl@ahut.edu.cn,以便一并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10年度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275号 )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来源网络):

关于开展2010年度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275号 )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培养,鼓励其开展各类学术科研活动,不断提高学术科研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09〕43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择优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办发〔2001〕48号)精神,今年继续开展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二、申报程序

申请人申报资助经费,应填写《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两份,可从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须由所在单位和同行专家签署意见,经省直主管部门或市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连同申请资助经费报告、项目任务书或已出版的著作(独著),以及参加学术会议、国内外进修培训等相关资料,于8月31日前一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三、相关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在申报工作中要严格条件,认真把关,做到好中选优,确保资助经费的高效使用。要把申报资助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与培养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结合起来,与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结合起来,鼓励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多出成果,多做贡献。

2、对此前已获资助再次申请的,须提供经相关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原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否则不予受理。

3、对承担国家和省重点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高新技术开发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有明显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项目,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及皖北地区和县以下单位的人选,可优先申报资助经费。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551-2663176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上一篇
下一篇